四川资阳人张富友近日被云南省潞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胡犯非法运输20只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穿山甲,触犯了国家的有关刑法。
现年48岁的张富友1994年从家乡到云南省的盈江县经营水产品生意,往来于中、缅两国之间。去年底,他看到走私贩运野生动物的非法生意有赚头,遂心生歹意,竟不顾国家法规,雇佣出租车从盈江非法运输20只穿山甲前往潞西市,在一检查站被森林警察人赃俱获,后经潞西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上月底,潞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予以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