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决定,在“九五”开展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十五”期间继续举办地方党委政法委(综治办)领导干部轮训班,陆续轮训2000名地方党委政法委和综治办的负责人。为此,中央专门拨出了培训经费。这是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3月5日开班的“十五”首期轮训班上宣布的。
陈冀平说,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政法干部的培训工作非常重视。1999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要求三年内把全体政法干部轮训一遍。陈冀平强调,各级政法综治领导干部,担负着指导、协调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职责,要有很强的组织驾驭复杂形势、把握全局的工作能力,必须首先接受培训,才能适应新世纪大变革形势发展的需要。他希望学员抓住机会,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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