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木家具被虫蛀了,定做的床没睡几天弹簧翘起来了,而卖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诿责任,这种恼心事相信不少人碰到过。
如今山东省的消费者不必再受这份窝囊气,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退换--新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为消费者撑起了新的保护伞。
这部自本月3号起开始实行的“行规”明确划定家具产品的范畴为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竹家具、藤家具、板式家具、床垫、沙发等产品。“行规”规定家具产品三包有效期一般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点和雾光的三包有效期为6个月;木制家具发生活性虫蛀的三包有效期为2年。更换后的产品,其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内销售者应上门提供三包服务并免收材料、工时等费用。
家具产品自交货之日起30日内发生列举出的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物款。“行规”列出的质量问题如下:木家具断榫、变形、结构松动、木料生虫;金属家具焊接点开裂;竹家具、藤家具开裂;床垫弹簧刺出、坍陷、断簧;沙发结构松动、构件断裂、坐簧塌陷、木料生虫、皮革面裂纹断裂;其他影响外观和使用的严重缺陷。
据了解,今后消费者因家具三包问题与销售者发生纠纷的,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或直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销售者、生产者拒不履行三包责任的,将依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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