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小偷就打,欠债不还就砍……来自四川基层的一些代表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说,当前,由于部分公民法制意识淡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的破案率、执行率不高,社会上“以恶治恶”、“以黑吃黑”的现象呈上升趋势,而且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正常”。他们提出,这股势头必须加以遏制,要强化全社会的依法办事意识,通过法律程序、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一切涉及法律的问题。
“这种现象司空见惯。”四川仁寿县碗厂乡党委副书记代先禄代表说,特别是在农村,人们当场抓住了小偷、流氓或者骗子,立即送交派出所的并不多,而是你一拳我一脚暴打一顿了事,打残、甚至打死的都有。
他举例说,近年来,涉及各行各业的“赖帐”、“逃债”、“三角债”现象有增无减,很多债务纠纷两三年扯不清,案子费尽周折破了、判了也时常执行不下来。于是,不少债主“死马当成活马医”,以“五五开”之类的高额分成为条件,托请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以非法手段去讨债。这些人大都是亡命之徒,并没什么高明的讨债术,往往以武力逼债,有的甚至还发展成“讨债公司”,不断闹出杀人绑架等严重刑事案件。代先禄说,不管客观上是否达到“教训无赖”、追回欠款的目的,这种“以恶治恶”行为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而且极易滋生新的“黑”、“恶”势力,必须及时加以制止。
值得注意的是,少数地方的农村基层干部也开始借用类似的歪招。简阳市龙桥村党支部书记胡华超等代表说,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农民负担征收的难度普遍加大,有的地方出现了少数农民无理取闹、故意长期拖欠应缴负担款的现象。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拿这些人没办法,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就组织或者授意一些身强力壮的青年农民去收,引发了一些牵猪挑粮甚至非法滞留、殴打农民的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他认为,农民负担问题总的来说还是人民内部矛盾,需要有党性、有觉悟的干部去作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严格按政策办事。对那些已经构成违法犯罪的人,也要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不能“以恶治恶”。
一些代表指出,类似现象暴露出了我们在法制建设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既要大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也要对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着力提高这些领域的办案效率和破案率、执行率,更加积极主动地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与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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