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在河北省石家庄采访时,得悉当地一传闻说本报记者采写的关于无极县主要领导打击报复一政协委员的三篇报道“严重失实”,而且记者本人已向无极县委认错并赔礼道歉。记者对此十分纳闷,因为记者本人不曾与无极县有关部门及领导“商榷”过报道是否属实的问题。为此,记者专程走访了河北省有关部门,确认了这不是一般的传闻,而是无极县个别领导在向上级汇报情况时的“正式说法”!对于这种不惜以编造谎言对抗舆论监督的做法,记者不得不再次进行了一番调查,竟发现无极县个别领导及少数人不但不整改,而且迁怒于当事人和举报人,并逐步予以打击报复!
事情发生在1999年12月4日,无极县政协常委阎中田因儿媳被几名民警无故殴打,气愤之余,便赶到县公安局讲理,与接待的民警发生了争执。两天后,县公安局竟以阎中田殴打民警为由,将其强行限制人身自由近七小时之久!时年67岁的阎中田老人感到委屈和不平,向本报等多家新闻单位反映了此事,记者遂赶赴无极县采访。
令人不解的是,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无极县公安局及个别县领导竟迁怒于阎中田及其家人,于12月13日作出了对阎中田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紧接着,又于12月14日对阎中田家进行突然搜查,搜走现金和存折,却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
1999年12月14日,本报刊发了记者采写的《警察打人反诬被打》一文,批评了无极县公安局民警将人打伤和公安局限制阎中田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但无极县公安局及县个别领导不是对此反思并改正错误,而是对阎中田打击报复。三天后的一个上午,在无极县主要领导的一再授意下,该县县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召开“捕判大会”的同时,将正在被“行政拘留”的阎中田一同拉出陪绑!这一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恶劣做法,对阎中田老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对于无极县的这种公然违宪、打击报复当事人和举报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本报于同年12月30日再次发表了记者的追踪报道,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河北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视。
2000年1月5日,记者与多家中央新闻单位记者一道,第三次赴无极县采访。在采访中,该县县委书记刘东才竟声称阎中田老人的不幸遭遇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这番话立时引起了记者们的愤慨,连陪同采访的河北省委督察室的一位负责同志也不禁拍案而起,严肃地提醒刘东才“说话要注意党性,这是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记者又于2000年1月19日写了第三篇追踪报道,对无极县委书记刘东才等人严重的官僚作风和麻木不仁态度进行了披露。不料,当年3月7日,该县地税局竟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以偷漏税之名,对多年来一直守法经营皮毛生意且于1999年被该县政府授予“模范纳税户”的阎中田罚款16万元。
尽管这一严重违法事件如今已过去了一年多时间,但无极县打击报复政协委员阎中田的种种违法做法,并未得到严肃查处,至今竟无一个责任人因此被处理。阎中田老人多次向有关部门求助,恳求为他这个政协委员主持公道!(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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