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务院最近批准了2001年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程。
试点任务分别为退耕地造林种草5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740万亩。包括2000年完成任务的政策兑现在内,中央财政将拨款36亿多元,补贴粮食19亿多公斤。
2001年试点范围比2000年适当扩大,涉及20个省、区、市,其中新增试点县36个,主要是湖南省的洞庭湖流域、江西省的阳湖流域、湖北丹江口库区、辽宁西部风沙区、广西红水河梯级电站库区、陕西延安地区、新疆和田地区。
试点工作将继续实行“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扶持政策。对退耕农户按所还经济林和生态林的不同,分别给予5年和8年的粮食、现金补助,对于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给予一次性种苗补贴。同时对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作了明确规定,要求退耕后所还生态林占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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