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治理与预防并重,一手抓植树种草,一手抓监督执法,在流域内水土保持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监督执法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助理熊铁介绍说,长江流域各地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取得整体性突破:
法规体系趋于完善。与实施《水土保持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江流域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执法体系健全,主体资格明确,队伍建设加强。目前,流域内省、地、县三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都按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立起来,且都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经培训持证着装上岗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达17000人,乡村级监督管护网络健全。
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落实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同时”是指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据统计,仅1999年流域内申报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就达1.8万件,超过“八五”期间的总和。成昆铁路、云南楚大高速公路等一大批国家及地方重点建设项目都主动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重庆、湖北两省市位于三峡库区的县市中已有5个编制或正在编制县城移民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流域内的建设单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自觉性也在提高,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投入已达到6亿多元。
加大了对人为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过去几年间,流域内立案查处各类破坏水土保持案件数千起,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加剧之势。尤其是在各级人大、法院、新闻舆论机构的支持下,对一批大案要案进行了查处和曝光,对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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