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什么?自从去年3月广东省首先在四会市搞税费改革试点以来,该市地豆镇党委书记陈锋的脑子里便一直萦绕着这个问题。一年后的今天,他讲出了自己的看法:“减轻农民负担其实并非改革目的本身,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才是改革的最终目的。减负只有跟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才能使农民真正实现增收。”
地豆镇是地处粤西山区的一个农业大镇。1999年当地农民负担总额为306万元,人均负担118元。税费改革后,去年全镇农民负担减少了161万元,人均负担只有60元,人均减负率在50%以上。
“群众对改革成果显然是比较满意的,但是外省税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我们也遇到了。”陈锋斟酌着词句对记者说:“比如镇村财政严重‘缩水’,教育、水利建设负债运行,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都将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此,镇里专门派了调查组到14个村委会和墟镇单位摸情况、找出路。现在,镇党委提出了他们的“发展观”:“等、靠、要”都不是办法,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农民增收。
如今的地豆镇,镇村干部队伍中呈现出你追我赶为农民办实事的景象。在赤草莨村,村委书记罗炽芳发动村民开发柑桔种植基地,干部练忠贞和农民一起开发了龙眼基地,干部罗国兴发动群众开挖鱼塘。村干部们通过一件一件的实事,说给群众听、干给群众看、领导群众动、带领群众富。
“发展才是硬道理”。在四会市的黄田、江谷、新江等乡镇,不少基层干部懂得了用发展的眼光看“税改”。镇村两级组织在规范农村税收制度,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的同时,结合当地农业特点,致力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推广种植优质早稻“桂花4号”、“小银粘”、 “新科121”等价优高产粮食作物;发展反季节蔬菜、柑桔、药材等“新、特、优”经济作物;开发利用丘陵地区的洼地,实行“水中养鱼,水面养鸭,塘基养猪”的生态立体综合开发。
一头是农民减负,一头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四会市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开始初步体现出来。目前,该市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逐步表现为“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农业以外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农村二三产业不断升格,去年全市农村物质生产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5.3%,达90.04亿元。农业和农村出现的可喜变化,正在给农民带来越来越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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