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顿警风警纪,江苏如东县公安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最差民警评定机制。
全体公安干警凡受党内警告以上处分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一年内因违规被警诫两次以上的、人民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60分的、因违规一次被记5分或全年累计超过10分等,有其中之一的,即评为年度最差民警。对被评定为年度最差民警者,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动员其主动辞职,否则提请或直接免职解聘;凡是最差民警、当年度定为人民不满意民警、公务员考核时定为“不合格”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列为全县公安机关次年重点帮扶对象,并且待岗3个月,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重新上岗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岗合格的方可续岗,不合格予以辞退,待岗期间每月发给150元生活费,试用期内扣发全部岗位津贴;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差民警的,一律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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