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要求各地有关单位以高度责任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土资源部在日前下发的通知中明确,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必须在2001年4月20日前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转实施,同时指导有关市(地、州、区)主管部门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确保省级预案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灾害速报制度,各有关单位在汛期要有专人值班。
通知说,国土资源部将组织力量检查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防灾预案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是否到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致灾隐患点、危险点,要在开展群测群防的基础上,采取果断措施,把可能产生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灾害点的监测资料、当地气象和地震预测资料以及大江大河水位波动情况,结合以往产生地质灾害的各种临界值,做好临灾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还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管理。(邹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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