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面很广的香港《2000年知识产权(杂项修订)条例》4月1日正式生效,商业机构未经授权影印报章杂志或使用盗版软件均属违法行为。一时间大批企业抢购正版软件,使香港市场上的正版软件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香港商业软件联盟已发出声明,在一个月内不会提出投诉。但不少中小企业认为,如果认真执行新版权条例,将使经营成本大大增加,一项小型的抽样调查显示,目前至少有20%-30%的中小企业正考虑迁返内地或暂时结束营业。
据保守估计,目前香港商业机构使用的电脑软件中,超过半数是翻版软件。
根据新的版权条例,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商业机构哪怕是复印报章杂志也属违法行为。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局副局长麦靖宇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不少公司包括政府,每天都会剪报或复印,鉴于香港报业目前还没有一个统筹授权问题的机构,有关部门会积极联络业界讨论过渡措施,但为避免特区政府触犯版权条例,从4月1日起会停止影印报章,改为多购几份传阅剪报。但作为教学用途的影印行为,属于豁免范围之内。
作为执法机构的海关助理关长潘扬光在另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海关收到投诉后才会采取行动。
为协助中小企业面对新修订条例的实施,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将会测试一些兼容性软件,希望能为中小企业寻找更多软件以供选择。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副总裁姜永正博士表示,自政府加强有关法例的宣传后,很多中小企业开始关注到本身的版权问题,这足以证明各界都注重知识产权,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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