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占地近12平方米,可容纳近10吨水的巨型豪华浴缸,漂洋过海来到上海,两年多来却始终无法“安家”。它的主人一气之下,把阻止他安装浴缸的上海巨星物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天,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巨型浴缸的主人是三和花园怡和阁14号楼29E室的业主,1998年10月,他购买了这只产于墨西哥的庞然大物。刚开始,他是想在楼顶上建一个私人“露天浴场”,享受一下“异国情调”。安装的混凝土基础工程已建成,他还花了6000元雇来了吊装工程公司,准备将浴缸从室外吊上楼顶,可“好事”却被管理三和花园的巨星物业公司“破坏”了。
大浴缸只好躺在公共绿地遭受日晒雨淋。去年9月,那位业主又雇人,据称是要把浴缸用缆绳吊到自己的屋内安装,但又被物业公司的人阻止了。
这位业主很生气―――不让装在楼顶,倒还罢了。现在要装在自己的屋子里,物业公司凭什么阻拦?遂于去年10月,将巨星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巨星物业公司则辩称,高楼的屋顶属全体业主所有,他在楼顶安装大浴缸显然违反了有关物业管理规定。而业主虽然有300多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但从大浴缸的形状来看,根本无法进入他的家门,如果要搬进,肯定会破坏原有的建筑结构。况且,他的卫浴室也无法容纳那个庞然大物。
在昨天的第二次庭审中,业主方又有了新的说法:把浴缸搬进屋内,并不是要安装,只是先存放起来,避免在外面受风雨侵蚀。
静安区法院昨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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