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消协在全国率先实行的对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先行赔偿制度,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的普遍关注。
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有四个区消协不同程度地向消费者推出先行赔偿制度。先行赔偿怎样进行具体操作?在实施过程中岛城各方反映如何?记者日前进行了采访。
一位姓李的青岛市民,在青岛东部一个大型商场花了750元购买了六套VCD光盘,发现是盗版盘后与商家协调没有结果,感到很气愤,便带着鉴定结果投诉到了市南区消协,得到了消协的双倍赔偿。3月26日他对记者说:“这对消费者真是太方便了!”
据介绍,先行赔偿制度推出的起因是一次工商执法巡查。市南区工商局局长、区消协会长尤虎祥在巡查中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位消费者因购买了不锈钢暖瓶后不满意,协调未果便大闹商厦,造成商厦秩序混乱。这件事对他触动很大,他感到消费者在购买质次或假冒伪劣商品后,投诉环节多、周期长,因互相推诿而费时伤神,这使消费者在精神上和财力上承受了极大的损害。要为消费者提供方便,规范经营行为,消协维权和服务的领域必须要拓展。因此,他与区消协的其他同志开始考虑消协如何减少环节,化解矛盾,为市民创造优良的消费环境。1999年6月,市南区消协正式实行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由区消协先行赔偿制度。
据该区消协秘书长王娟介绍,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市南区消协已向333位消费者先行垫付赔款5万元,垫付的资金已向有关商家全部追回。该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也促使商家加强了自我约束。驻市南区的463家大型商家与市南区消协签订了响应书。
“不可能什么都先行赔偿。”3月26日上午,市南区消协会长尤虎祥快人快语,“我们的赔付是有范围的限额赔付,主要是日常用品,而且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现在的财力和执法手段,还无法涉及如商品房、电脑、汽车等大额消费领域。”
目前,市南区消协受理先行赔付的限额为3000元,赔付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主要是与市民生活相关的生活日用品和服务。赔付的办法是,消费者在购买了经认证为假冒伪劣的商品后,由区消协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再由区消协与有关商家或生产厂家按《消法》的有关规定追索赔款,并报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为方便消费者,市南区消协的12个分会都受理先行赔付的投诉,以使消费者就近投诉,免受奔波之苦。
对于不能认证的质量纠纷和大额消费品,青岛市各消协依旧采取调解的方式,按《消法》和山东省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3月23日下午,在青岛市消协,记者在采访市消协副秘书长张健时,市民询问“何时将‘先行赔偿’制度在全市推开”的电话不断打来。
记者就此提问:“影响‘先行赔偿’全面推开的瓶颈是什么?”张健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最大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
他告诉记者:消协是群团组织,目前无独立账户,会费由工商局代管,专款专用,没有立项,动了就是问题。目前各区消协赔付资金的模式有三种:市南和四方区从会费中预先垫付,市北区由市场建设方出资,李沧区由商家捐献。有消费者还建议建立维权基金。市消协正与物价等有关部门探讨几种方式的可行性,并已先后召开3次会议,总结各区的情况,以便供推广时决策。
关于具体运作,市南区消协的王娟秘书长认为有“两难”:一是取证认证难。不少消费者购物不索要发票或者没有看清发票上的内容,以至于自动放弃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或者消费者只听经营者宣传好的一面,没有了解注意事项,一旦发生纠纷,就难以调解。另外,鉴定费用较高,影响了消费者认证的积极性。二是鉴定甄别难。先行赔偿制,增加了消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过去,消协的工作人员只要熟练运用《消法》即可;而现在,不但要懂《消法》,而且还要熟知各类商品知识及有关的法规,还要懂心理学等社会科学内容,还要顶住“说情风”等。从整体而言,消协工作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亟待“充电”提高。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市南区消协会长尤虎祥告诉记者:先行赔偿只是一种方法,目的在于引出更好的制度,减少环节,减少磨擦,公平交易。市南区目前正在加强消协队伍的培训,下一步拟将赔付限额提高到5000元。他们正与市仲裁部门联手探索“先行赔偿――调解――仲裁――上诉到法院”这样一条规范化的路子,以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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