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对城市用水进行计划管理,废止居民用水包费制,并对超出计划用水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加价水费。
这是河南省人大新近通过的《郑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这一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郑州是一个严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十分之一。根据郑州市总体规划和未来预测,5年后,全市供水缺口每天将超过40万立方米。加上黄河断流和水源污染的威胁,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郑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是水资源的短缺,一方面仍然存在大量的浪费水现象。
为加强节约用水的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实行生活用水包费制,实行谁用水、谁交费,通过经济手段强化用水者的节水意识;禁止用自来水进行水产养殖和农业灌溉;新建筑必须建设节水设施,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使用,由节水管理机构对其进行设计审查和验收把关;同时逐步淘汰浪费严重的用水设施、器具,推广使用节水用具;营业性洗车和洗浴场所,必须使用节水器具,具备条件的要建立循环用水系统。
条例还规定,计划用水单位超出计划用水的,将对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越多,加价倍数也越高,加价水费不能进入成本或从当年预算中支出。逾期不纳者,将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郑州市还将对节约用水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条例规定,对节水成果明显、在节水研究和新技术推广中有突出贡献、在节水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杜宇 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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