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在天津市商标事务所和天津红高粱总经理冯保功的积极运作下,日前传来好消息:冯已取得原河南红高粱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凭证,并准备近日通过天津市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原商标的申请,随即进行重注商标一事。
记者就此事征询了天津市商标事务所和击水律师事务所,有如下法律依据:原河南“红高粱”商标属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根据中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对有上述行为的商标使用者,任何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原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使用的证明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明或证明无效的,商标局将撤销其注册商标。
据分析,根据《商标法》,冯掌握原河南公司2000年5月1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据,是由于原公司营业执照连续三年没有年检,其商标也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据此,冯即可申请撤销原商标,之后重新注册。冯称,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年有望重注成功。(罗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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