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危机已是全民共知的话题,提倡节约用水也更显其紧迫性。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的用水政策不仅没能体现节水意识,甚至打击了居民的节水热情。
实行居民用水包费制,是时下许多地方仍在采用的一种用水办法。即个人用水自己不掏钱,单位代缴;或者是个人每月只象征性地交定额水费,用多用少由单位再补。这种福利性质的用水办法,直接造成了用水的“大锅饭” 现象:用多用少一个样,反正不和个人利益挂钩。既使用水量很大,由于水价过低,多用水的水价也很难起到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这一点最为典型地表现在学校、机关、医院等公共场所,节水部门对这些地方检查时,经常发现水龙头没关紧、滴漏、管漏等现象。
机关、学校严重的用水浪费现象表明,没有科学有效的用水政策,仅靠个人的节水意识远远不够。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的用水政策还严重打击了来之不易的个人节水热情。66岁的新乡市居民王合安,一直关心国家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从自身做起节约用水。从去年12月到今年2月,全家累计用水5吨多,但自来水公司却按9吨的标准向其收费。原来新乡市自来水公司规定,每户居民每月用水起价按3吨计算,用不够的一律按每月3吨的标准收费。作为一个缺水城市,本应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但自来水公司为了自身利益,甚至是鼓励浪费。王合安遇到的问题暴露出许多地方“多头管水”的问题,由于供水部门并不管排水、治污,也不管水源,结果造成供水部门节水积极性不高,鼓励居民多用水,甚至设立用水“最低消费” 。
用水“最低消费”政策,不但打击了个人的节水热情,还让许多人产生逆反心理。一些居民因家庭节约,或者长期出差,用水量很少,但仍然被收取“最低消费”。为了不“吃亏”,在交费前,有些家庭便想方设法地多用水,甚至打开水龙头,任由自来水哗哗白流。
一些地方现在正在探索建立新型的公共节水机制。郑州市实施的《郑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或许可以借鉴。条例明确规定,废止居民用水包费制,实行谁用水、谁交费的政策;同时将用水单位纳入计划管理,对超出用水计划的超额部分加价收费,超的越多,加价越高,并规定加价水费不得计入成本或从当年预算中支出,逾期不交者,还要收取滞纳金;此外,郑州市政府还将对节水效果明显、推广新技术和节水研究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政府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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