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江西省金溪县浒万镇的农民付木兰称,她弟弟付信荣在萍乡市莲花县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并于去年5月30日被执行枪决。可至今10个月了,家人还一直未收到法院方面的有关领尸(骨灰)通知。前不久,有一位自称知情者的男子给她打电话说:“付信荣的尸体被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高价卖给了省某医院。”得此消息后,她的父亲由于承受不了打击而自杀身亡。家人都希望法院对此给个说法。
记者驱车千里来到了处于江西和湖南两省交界的莲花县,几经周折找到了当日执行监刑的一名检察官。据他回忆,付信荣执行枪决的前一天,他们接到萍乡市检察院的通知,要求县检察院派人代市检察院监督执行枪决杀人犯付信荣。执行的当天上午,他们和萍乡中院的法官一起将杀人犯付信荣押上了囚车,开完宣判大会后,按惯例该犯理应在莲花县境内执行枪决,可是车队一直开出了莲花县地界近20公里(高坪顶山)附近才停下来。当时他看到现场已有6部小车停在那里。就在法警将付信荣枪决后,突然,从一部车号为赣M40649的白色丰田面包车上下来4名男子前来拖尸,当遭到在场的监刑检察官阻止时,来人自称是南昌来的,并称已和法院谈好。由于付信荣当时还未被打死,在场的监刑检察官看到这种情况,执意要法警补枪。后来,犯人被确定打死后,尸体还是被拖上
了丰田面包车离开刑场。
记者通过多方查找,在南昌某医院找到了当天拖尸的赣M40649丰田面包车。该院的一位负责人也承认去年5月30日确实在莲花县拖过一具尸体,并从其体内提取了肾脏用于救治一病危者。但尸体的身份院方表示一概不知。当问到院方当时花了多少钱时,该院负责人说,当时只花了几千元请有关人员吃饭、抽烟。具体数目已经记不清楚。
4月3日晚上9时,记者在南昌建设大厦采访了负责执行枪决付信荣的萍乡市中级法院的杨副院长,他告诉记者当时他确实在现场。对于提到犯人家属反映法院将尸体卖给医院一事时,杨院长则表示无可奉告。
据了解,在此之前,杀人犯付信荣本人及其亲属均没有委托法院将死后的付信荣体内器官捐献给医院。得知尸体被法院变卖后,全家都非常痛恨,精神打击极大。付木兰已聘请了律师,准备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告上法庭。她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弟弟杀人偿命无可非议,但法院擅自将尸体卖掉这实在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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