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仪征市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柳广祥玩忽职守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柳广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柳广祥在担任仪征国税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发售的规定,致使国家财产遭受3835.83万元的巨额损失。2000年4月,扬州市检察院对柳广祥立案侦查,同年8月指定邗江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1日、22日邗江法院经过两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后经审判委员会研究作出上述判决。(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