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首届中国人体摄影艺术巡展在海南惹出官司:原海南文华大酒店员工李芳(化名)以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为由,将六家相关单位诉诸公堂,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和侵权赔偿费共计100万元及经济损失。
被告侵权的六家单位为: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海南国际商会、海南第一百货商场和福建美术出版社。
今年25岁的李芳说,巡展的主办单位未经其本人许可便将其写真照片,以赢利为目的用以公开展览和销售,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巡展开幕次日,她向六单位书面提出严正声明,提出“立即将展出的本人四幅肖像撤掉”等要求,但被告仍继续其侵权行为。
海口市新华区法院已于3月6日受理此案,定于5月9日开庭审理。日前,省文联、“一百”已收到法院传票,海南国际商会办公室人员拒绝签收,被视为留置送达。(岳嵬 古月 王槐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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