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召开的湖北省法院系统“严打”斗争工作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明确提出,要紧张行动起来,从六个方面落实 “严打”斗争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当前湖北省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近3年来湖北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位于前几位的依次是杀人、伤害、盗窃、抢劫、强奸、毒品犯罪。去年,上述几类犯罪占当年整个刑事新收案件的66.1%;投毒、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比1999年上升29. 9%;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比1999年上升2.7倍。
吴家友院长表示,人民法院如果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不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迅速加以制止,必将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的安定,妨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此,湖北省法院将从六个方面落实“严打”斗争精神: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省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张动员,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严打”整治斗争;二、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指导,充实专门力量,从领导、力量和工作上,把刑事审判放在各项审判工作的首位;三、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专政威慑作用,在近期集中公开宣判、集中执行,杀掉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掀起湖北“严打” 斗争的第一高潮,下半年再分别宣判、处决一批犯罪分子,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不给犯罪分子以喘息之机;四、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全面执行刑事政策,“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五、依法审理好经济领域的犯罪案件和经济民事纠纷案件,积极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湖北良好的法制环境、投资环境;六、高度重视和加强“严打”斗争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信息工作。(曾燕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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