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五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负责一审此案的5个市中级法院昨天在当地同时进行了公开宣判,15名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枪决,其余 45名罪犯也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五起案件分别是:王洪恩、郭红卫等13人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盗窃案;王顺民、柳松、张道峰等17 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盗窃、窝藏案;马永明等20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案;张建伟、廖建锋、张广超等5人抢劫案;张卫东、纪林旭等5人抢劫、伤害、窝藏案。
上述五案经驻马店、信阳、焦作、新乡、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依法判处王洪恩、王顺民、马永明等15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并处罚金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涉案的其余45名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带有和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破坏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均属当前“严打”必须予以重点打击的犯罪,全省各级法院将坚决贯彻“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惩处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解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程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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