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检察机关政治部主任会议上获悉:全国检察人员基本素质考试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出台。据了解,将于今年9月进行的这次基本素质考试,其对象包括除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长期病休人员以外的所有检察人员。
这项方案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的关于在全国检察系统实施基本素质考试的通知要求而制定的。这是检察机关实施“素质工程”、强化检察人员基本素质的重大举措。考试内容分为包括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内的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检察工作基础知识等。高检院为此设立了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为主任的基本素质考试组织委员会。
该方案规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基本单位的各个考区,考试合格比例将不超过全体应试人员的95%。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离岗培训。离岗培训结束后,各考区将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组织补考。补考不及格的,按法定程序办理辞退手续。
据高检院有关同志介绍,这次考试的目的,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和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搞好这次考试,对于全面、客观地考察检察人员的素质状况,增强干部学知识、强素质的自觉性,对于建立检察人员素质养成机制,推动检察队伍的全面建设,对于清理不合格人员,保障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崔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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