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察厅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通报、向社会公布了昆明市规划局法规处原副处长刘心海受贿一案的处理情况:
刘心海,昆明市规划局法规处原处长,副县级。经纪检监察机关查实,1995年至1998年期间,刘心海在处理违规建设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9万元、港币1.5万元。
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1年。(伍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