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察厅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通报了云南省交通厅原总工程师陈刚海受贿一案的处理情况。
陈刚海,云南省交通厅原总工程师,副厅级。经纪检监察机关查实,1996年至1997年,陈刚海在担任云南省交通厅基本建设管理处处长、总工程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3.7万余元。
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伍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