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二00一至二0一0年)》已于本月二十日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即将在中国颁布实施。
据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介绍,中国自一九九二年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来在推动儿童事业发展、改善儿童发展条件和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他指出,新的纲要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二十一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
新纲要为今后十年中国儿童的发展规划了总目标: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儿童教育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依法保障儿童权益;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使困境儿童受到特殊保护。
新纲要将儿童发展分为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环境四个领域,具体划分了十八项主要目标,五十五项支持性目标和六十六项策略措施。徐绍史表示,《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二00一至二0一0年)》将作为新世纪中国儿童工作的国家级行动纲领,进一步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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