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卷烟厂主打品牌之一的“五朵金花”日前遭到侵权诉讼。告状者是电影《五朵金花》剧本作者、现旅居美国的知名作家赵继康。
50年代末,王公浦、赵继康夫妇共同创作了电影文学剧本《五朵金花》。近期,赵继康在美国得知,云南曲靖卷烟厂早在80年代初就将“五朵金花”一名注册商标,作为产品名称行销市场。她认为:在法律上,她享有剧作《五朵金花》的劳动者著作权,而曲靖卷烟厂盗用五朵金花之名,利用人们对其作品的喜爱,将“五朵金花” 作为卷烟名称行销市场,从中谋利,极大地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歪曲、破坏了作品的特定内容和美好形象。
日前,赵继康在美国委托了云南律师刘胡乐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确认:云南曲靖卷烟厂将卷烟取名为“五朵金花”的行为侵害了她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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