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依法严肃查处4起群众反映强烈,有严重质量问题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豆腐渣”工程。
呼和浩特市油泵嘴厂新建的两栋住宅楼,竣工后因严重质量问题,引起住户强烈不满。这项工程是呼和浩特市油泵嘴厂与内蒙古大力房屋开发公司联合开发建设的,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这家房屋开发公司已被注销资质证书,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并不准承担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乌兰察布盟察右前旗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实验小学教学楼,1997年8月竣工,一年之后发现有严重隐患,经有关专家鉴定,建设质量不合格,必须经卸荷后进行全面加固,才能保证使用安全。工程承建单位察右前旗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直接责任人李二喜,已由检察院批准逮捕;担负该工程质量监督的原旗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吕生英等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已由法院公开审理。
正在建设中的呼和浩特春雨小区和园艺住宅小区,不但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而且出现了明显的质量问题。今年3月,呼和浩特市政府通报批评郊区政府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项目,并对原郊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理。同时,收缴了工程欠交、漏交的建筑工程管理费173.6万元,并对春雨小区处以违法建筑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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