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龙游县工商局在塔石、泽随两地连续查获两起串通投标案,查涉案人员16人,罚款20余万元。?
4月22日,龙游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组织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权”招投标活动,确定各乡镇的专卖点。塔石镇个体户陈某、叶某等13人内定中标人员,并相互约定:投标时13人互相配合,不得抬高标价;内定的3人中标后,应拿出一定的现金作为报酬付给其余10人。经串通协商,13人分别签名同意协商结果。结果投标产生塔石烟花爆竹专卖点时,陈某等三人“顺利”中标。事后,三中标个体户分别拿出1150元现金付给其余10人作为报酬,每人分得好处费345元。
泽随镇个体户徐某、王某、方某三人为了达到低价取得泽随二家烟花爆竹专卖点一年经营权的目的,事先三人进行恶意串通,投标结果由三人事先内定的徐某、王某二人中标取得了经营权。事后,三人根据事先约定,达成一份书面协议,协议规定:由徐某、王某每人各付给方某现金500元作为未中标的补贴,并在一年内,标二户的烟花爆竹可调剂给方某经营,且相互间不得举报非正当渠道进货、销售行为等。协议经三人签名后生效,方某亦得到徐某、王某所付现金1000元。?
鉴于他们以上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龙游县工商 局依法对涉案的16人区别情节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1.5万元的处罚,该次投标结果也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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