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未悬挂检疫信号的越南籍入境船舶受到八所检验检疫部门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近日,越南籍船舶“韩龙12”号从越南沙奇港装运400吨木薯淀粉抵达八所港锚地。八所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登轮对该轮实施入境卫生检疫时发现,该轮未悬挂检疫信号,违反了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悬挂检疫信号等候查验,在检验检疫机关发给入境检疫证前,不得降下检疫信号。
八所检验检疫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轮做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决定,并对该轮船长进行了法制教育。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入境受检疫的船舶,在进入中国口岸时,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国际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程娇 符传涛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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