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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某医院在为因车祸受伤的19岁女学生小慧输血前未进行RH鉴定,从而为阴性血型的女孩输入了阳性血。小慧认为,院方的失误造成自己无法生育及再次输血时会危及生命,遂将某医院及肇事司机推到了被告席,要求法院确认两被告的责任,河西区法院日前进行了审理。
小慧在法庭上称,1997年5月,她被张某撞伤,后在某医院进行治疗。小慧血型为ABRh阴性,而医院却为其输入了800mlABRh阳性血,使她的体内产生了抗D抗体,造成其在今后的生活和治疗中再次接触阳性血后,体内会产生严重的溶血反应并失去生命。更为严重的是,她日后极有可能会生育溶血儿或者出现死胎流产。医疗事故鉴定部门鉴定后,认为急症输血前不做RH鉴定而错误的输血造成的后果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不对小慧的伤害负责。张某也认为小慧的输血错误与自己的交通事故无关,同样不愿承担责任。于是,小慧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在此次伤害中并无过错,要求法院确认司机张某与某医院的责任,以便为自己在日后的索赔中提出依据。
某医院表示,当时原告伤势严重,为挽救其生命,检测出原告的AB血型后,便立即进行了输血,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张某说,他愿意对小慧撞伤致残承担责任。但是,输血问题是小慧与医院间的纠纷,他不应承担责任。
经过激烈的举证、质证、辩论后,合议庭宣布休庭。(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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