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日报编辑部收到这样一封读者来信。
编辑同志:
我是东丽区无瑕街的村民,要向贵报反映因身份证被人盗用,竟接连收到手机催费单的事情。
2000年11月底,移动通信公司给我寄来两部手机共800多元的欠费通知单。可是我根本就没有手机,何来的欠费?之后,我拨通了“1860”移动服务热线询问,话务员问我身份证有没有丢失或借给他人使用。我讲,除了在1999年12月份办驾驶证时给师傅用过几天,从未丢失和借给过他人。转天,我来到移动公司中心营业大厅咨询,工作人员给我打印出两部手机的通话清单,上面列出的电话号码都是河东区和东丽区一带的,我全不熟悉。当日中午,我来到东丽区无瑕街派出所讲明来意后,民警告知,目前他们还没有这项业务,只能给备个案,让我再跟移动公司协商。我和移动公司协商过多次,没有结果,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今年2月底,移动催欠部又到当地村委会,把欠费单交到大队。转天我接到转来的催欠单后,又来到移动通信河川大厦南
京路营业厅,通过电脑查询到买卡人的联系电话。
在天津一些正式的移动通信营业厅,买卡都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而在有的手机商店里,用他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就可购买多张手机通话卡。这么混乱的管理能不出问题吗?
本来没有手机却出现了手机欠费通知单,这个事情给我增添了很多烦恼。不知这个责任该由谁负,如何才能找到盗用我身份证的人,恳请有关部门给我个说法。(李加梁)
附记:李加梁先后两次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详细经过。据他介绍,他除了在1999年10月份在东丽区人才市场找工作时,将身份证暂押3天和此后办驾驶证时用过身份证之外,从未再将身份证借给过别人。在移动公司给他列出的手机话费清单上,记者挑选了几个呼叫频率最高的电话号码,经试打,都是河东与东丽区一带的酒店、饭馆或招待所等人流量很大的公共场所,根本无法找到拨打电话的人。进一步核对,购卡人在两次买卡时所填的联系电话均为公用电话,无从查寻购卡人。调查工作因此陷入困境。(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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