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财政部、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抓紧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此举再次引起人们对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的关注。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国务院1998年7月作出的重大决策,至今已将近3年。据了解,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已出台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在一些地方,不少群众兴高采烈地拿着补贴、住房公积金,再加上一部分贷款和储蓄,到市场上自主选房、买房,住房市场出现购销两旺的喜人景象。
但是,也有一部分地区和城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展缓慢,该出台的方案未出台,出台的方案也未真正启动,启动了的发放面也比较窄。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归纳一些地方官员的说法,大体为“三难”:方案制定难、住房普查难、资金落实难。
有的地方官员解释,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极为复杂,定不好就会引发矛盾甚至风险。住房普查、建立住房档案也不是简单的事,没有一年半载无法查清所有职工的住房“底数”。至于资金,就更不好办,即使是有钱的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先发给谁后发给谁也有讲究,而缺钱甚至无钱的企事业单位,麻烦就更多了。
这些说法能不能站得住脚?一些分析人士指出,天津市从1999年7月率先推出住房分配货币化,至2000年12月的一年半时间里,先后向全市2.44万名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9.1亿元,人均达到3.7295万元。目前还有122个区局、4429个单位的70.7万名职工正在落实或者申领住房补贴。领补贴、办贷款、买住房在天津已经成为新的消费时尚。2000年全市居民个人购房6.6783万套。所谓住房分配货币化这“复杂”那“不好办”,早已在整体推进、先易后难的要求下荡然无存。而且,天津市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机关事业单位与被视为缺钱的企事业单位齐头并进,企事业单位职工已领取补贴达6.6亿元,占总发放人数的73%。
再看江苏省徐州市。到2000年底,该市坚持“办德政、破难关”,已向658个单位的1.3582万名职工发放住房补贴2.8亿多元。这些职工把房补加上个人出资、贷款等13.1亿元,共购房122.2万平方米(相当于1.6万多套)。销售现场,屡屡出现群众带水、带粮、带凳子排队购房的热烈场面。
分析人士尖锐地指出,一些地方住房分配货币化进展慢,根本原因恐怕还在于措施乏力,运作效率低下,甚至未把扩大内需和职工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如进行住房普查和建立住房档案,是完全可以提前做好的基础性工作,而在有的地区,直到去年甚至今年第一季度才开始进行。有的地方实施方案出台一年多,才开始部署开展住房普查。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国务院在1998年7月就有规定,在此后的两三年时间里,财政部又再三给以明确(即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和不足部分进成本或预算三项资金)。但在有的地方,这些政策就是迟迟难以落实。部分困难企业三项资金缺乏,需要寻求思路突破,但在三项资金并不缺乏的许多机关事业单位为什么也这样难落实?许多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加快,可为什么不加快?
建设部部长俞正声指出,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新一轮房改的核心,对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和拉动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早就强调,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关键是把补贴发出去。该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分析,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当前先期入市购房的主要还是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对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只有获得住房补贴才具备购房的实际支付能力。因此,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抓紧发放住房补贴,是支持居民入市购房和促进住房市场持续繁荣发展的关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群众对一些地区此项改革运作缓慢很不满意,要求加快推进、早日发放补贴的呼声强烈。他们说,在涉及“居者有其屋”的急需解决问题上,有关政府机构最好多考虑考虑群众的心愿。(徐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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