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凌晨,涉嫌贪污单位100余万元公款的女“蛀虫”李雯雯在外潜逃三年后,被检察官从郑州押回了武汉。
现年31岁的李雯雯原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下属部门一名出纳员。据介绍,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间,李利用职务之便私开单位支票,然后到银行提现,先后将100余万公款收入私囊。1998年2月,李的单位查账时发现账目不对,便让当时已待岗在家的李去复核。没想到作贼心虚的李雯雯闻讯后将其上小学的儿子托付给了其母,然后连夜逃走了。
受理此案的江岸区反贪局查清李雯雯罪行后,便展开了对李的追逃。尽管反贪干警一直试图从李雯雯在武汉的母亲和儿子身上找到突破,但三年时间里都未能发现有关李雯雯行踪的任何线索。
今年3月,江岸区反贪局派出专人负责追逃李雯雯。检察官韩旭光受命后,仍将突破目标放在李母和李的儿子身上,但他一改以往检察官周末才去跟踪的做法,而是隔一两天便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10日,韩旭光跟着刚从学校探望外孙出来的李母上了公汽。没有察觉的李母一直坐到汉口火车站买了张次日去郑州的火车票。韩旭光虽然非常意外,但职业敏感使他感觉李母很可能是去看李雯雯,于是他也买了张去郑州的车票。
11日,韩旭光和江岸反贪局副局长张哲一起随李母到了郑州,看着李母走进一幢民居。在当地派出所配合下,两人当晚便闯进该民居―――果然,潜逃三年的李雯雯在里面。当张、韩二人亮明身份后,姓名和身份都换了的李雯雯低下了头。(杨兵 曾祥清 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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