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并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尚罗介绍,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公检法司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自治区党委一名副书记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各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定期分析职务犯罪的形势并提出预防对策。
记者在有金融证券、工商、税务、海关、建筑、电力、交通等20个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首次联席会议上了解到,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任务是建立行业、系统和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和合力;研究分析有关行业、领域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及时通报;提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帮助有关行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同时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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