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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最著名的寺院拉萨大昭寺,人们可以看到,这里长年香火旺盛,每天都有许多藏族群众前来朝拜。据有关部门估计,每年到这里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达上百万人次。西藏和平解放以来,我国政府一贯尊重并依法保护西藏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住寺僧尼46300多人;西藏自治区及所辖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自治区佛教协会办有佛教刊物和藏文印经院。西藏信教群众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以及西藏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都有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具体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在西藏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将布达拉宫和大昭寺、札什伦布寺、哲蚌寺、萨迦寺、色拉寺等著名宗教活动场所列为全国或自治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每年都拨发专项资金和黄金、白银等用于寺庙的维修、修复和保护,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已达3亿多元。为修建十世班禅灵塔祀殿,国家一次就拨专款6620万元、黄金650公斤。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经国家拨专款5500多万元维修后,金碧辉煌;大昭寺经过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拨款2900多万元维修以及对寺前广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去年11月被联合国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委员会确定为继布达拉宫之后西藏的又一处"世界文化遗产"。 布达拉宫二期维修以及萨迦寺和罗布林卡维修工程也将于年内陆续动工。
藏传佛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进展。九十年代以来,藏文《中华大藏经?丹珠尔》(对勘本)等陆续整理出版。由国家资助50万元作为基金的西藏自治区佛协印经院,已经印出《甘珠尔》大藏经1490多部,以及大量的藏传佛教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宗教研究机构、高僧、学者的一些有关佛教的专著,也都正式出版发行。
为了培养一批爱国爱教、有较高宗教学识、遵纪守法的宗教人才,在政府的关怀和资助下,佛协西藏分会在拉萨创办了西藏佛学院。西藏有条件的各寺庙开办了学经班,现有研习宗教经典的学僧3276人。近几年来,各教派还推荐、输送了50多名活佛、格西到北京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进修深造。国家尊重活佛转世这一藏传佛教的信仰特点和传承方式,尊重藏传佛教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先后圆满完成了十一世班禅的寻访、认定、坐床、受戒等工作。西藏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同世界上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建立联系,开展宗教学术交流,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与友谊。各级政府对西藏的各种宗教、各个教派及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一视同仁,尊重并依法保护各种宗教活动。信教和不信教群众、藏传佛教的各个教派都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各寺庙均由民主选举的管理机构,自主地管理寺庙内部的事务。(岳富荣 李春雷 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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