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张建平等13人团伙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建平等7名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6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5年。
该案13名被告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疯狂作案30余起,强奸妇女46人。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在全区尚属罕见。
自1998年10月至2000年3月间,被告人张建平、高永强、张杰等人相互勾结,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劫持女青年50多人次,强奸46人,受害女青年年龄最小的只有16岁。尤其是被告张建平,单独作案7起,参与强奸作案多达20余起,犯罪气焰极其嚣张。2000年3月26日,巴彦淖尔盟警方一举破获了这起特大团伙强奸案件。
13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到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高院将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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