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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活动“改头换面”进入了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的幌子诱骗网民――武汉市警方最近披露了非法传销活动呈现的这一新特点。
5月11日,该市汉阳警方在永丰乡杨家大湾查获一起非法传销活动,涉案的共107人,年龄最小的17岁,最大的仅22岁,其中105人来自河南。19岁的张枫今年2月底接到一位同学来信,称自己在武汉做电子商务,要张枫来玩。张枫到汉后,被同学带到一家网吧,浏览所谓的公司“电子商务行销网”。
张枫后来对民警说:“在网上只能看到介绍产品的主页。但是我想,这个公司能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肯定不会骗人。”民警问张枫电子商务是什么,张回答:“就是通过互联网做生意。”民警又问她做了哪些生意?张摇头道:“我不懂做生意。”
要成为这家公司的会员,必须交2980元在网上购买一套产品。传销人员卖出一套产品可得折扣504元,为“实习店员”,此后是“店员”、“准店长”、“店长”,最高级别为“直销店长”,必须卖出299套产品,才能得到1540元。
不少人交了入会费后就发现自己上当了。20岁的刘强说:“我们从下线的入会费里拿奖励(即折扣)。要发展多少个下线,才能收回2980元的入会费,可以算得出。”据警方介绍,杨家大湾的传销人员共向公司缴款15万元。
为了躲避警方的打击,这些传销人员以“家”为单位进行封闭式培训。每“家”5―6人,“家长”由上线担任。民警发现,他们烧煤炉、睡地铺、吃白菜,生活极其艰苦。目前“杨家大湾”案的店长仍在追抓中。
非法传销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治安,武汉市警方已强化房屋出租户管理,对国道、省道周边的乡镇也加强了防范。(龚达发 喻勇 龚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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