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最近调查,天津职工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比较严重,平均每月间断缴费人数达9500多人。为此,该中心提醒广大职工,无论何种原因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都将影响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
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职工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按规定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多,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现行政策规定,职工退休后按月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补贴”四部分组成。如果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影响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政策规定,职工退休时,以退休年度的上年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数。1999年1月1日后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退休时,要以职工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和退休年度的上年,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
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数。
对于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测算公式为:职工退休时每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度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20%;享受的过渡性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度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另外,间断缴费必将影响个人账户储存额,从而影响每月享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柳悦 赵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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