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进一步加快治安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会议上,公安部确定上海、长沙、福州等10个城市作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单位,以此探索经验,最终实现全国治安业务的信息化。
我国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指建成以人口信息为基础,以派出所为主要信息采集点,以地市为综合信息的汇集点,以公安专网为依托,涵盖治安各项管理业务,并与公安内部其它系统、社会系统能够互联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现代化治安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与治安管理业务相关的人、地、物品、组织、案(事)件等要素为核心的信息体系,对各项治安业务、管理和决策活动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
我国治安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最早为80年代中期开始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据了解,截止去年底,全国共有37667个派出所已经建成或正在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纳入计算机管理的常住人口已达10.6亿,占总人口的86%,暂住人口5617万;全国已有227个地级以上城市、地区完成了“百城联网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了人口信息网上查询。此外,全国公务用枪、民用枪支、民用爆炸物品、典当行业等信息管理系统也在建设发展中。
会上,公安部确定此次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是在现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安综合业务通信网资源,以业务系统试点为基础,以面向对象方法、多层应用结构等新技术手段,初步建立地市级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旅店业住宿登记人员、出租房屋、工作对象、印章业、案(事)件、公枪、民枪、民爆物品和派出所综合信息等),实现市内业务功能,探索建立能够实现跨市功能和进行信息综合利用的信息管理体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指出,中国加快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的是使治安管理工作真正体现“以防为主,防打结合,严密监控,主动防范”的治安策略,从根本上改变原有治安管理工作被动应付的局面,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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