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对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登记摸底,以便重新审核资格认证。
根据国家经贸委的有关要求,今后凡申请从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和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均须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授权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后,方可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服务工作。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要求,原由国家经贸委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现已全部划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后,从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和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及其服务统一归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负责对所属范围内从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和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一次登记摸底,并于今年7月底前将登记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便重新审核资格与认证。(张晓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