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近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召开地税分局长联席会议,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市地税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工作,确定了严厉打击偷税逃税、加强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加强新税收征管法宣传等四项重点工作,以改善和优化税收环境,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开展打击防范涉税犯罪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市地税部门和市国税、市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防范涉税犯罪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地税的打击重点是:涉嫌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犯罪;涉嫌非法出售发票、非法制造发票犯罪。在前一阶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在目前的集中打击阶段,已经联合查处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偷税近百万,一“企业”专门开假地税发票的案件,近期将集中予以曝光一批,震慑涉税犯罪行为。
二、改进和加强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征管,整顿和防范两行业税收秩序。从今年6月20日起,这两个行业的税收征管由地税部门直接负责,终止各区县地税分局与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和建筑管理部门的委托代征关系,不再委托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和建筑管理部门代征运输和建筑行业的税款。同时,启用天津市公路货运和装卸专用发票,将原由市交管局代为发售、管理的八种部门发票全部报废。收回运输管理部门发票管理权。加强运输企业发票管理,运输企业具备核实征税条件的,经批准可到地税分局领购发票;不具备核实征税条件的,一律到地税分局窗口纳税后开具发票。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公路货运单位和个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征税;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公路货运单位和个人,采取综合负担率的方法征税,有营业执照的按5%、没有营业执
照的按7%负担率征税。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调节社会收入分配。针对当前我市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特别是要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范围,根据天津市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重点管理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高收入行业主要包括:电力、城市供水、供气、电信、金融、保险、证券、旅游公司、航空、房地产、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广告、娱乐、高等院校、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三资企业”。高收入个人主要包括:企业承包、承租人、供销人员、高收入行业管理人员、董事会和监事会管理成员、演员、运动员、教练员、经纪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人、中介机构中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股评人、设计师和具有专业特长的自由职业者。市地税局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个人所得税偷逃税行为,及时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宣传贯彻新税收征管法,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新修订的征管法已经发布,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税收征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贯彻实施新征管法,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需要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配合。地税部门将加强新征管法的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新征管法,推动新征管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社会税收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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