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前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市一级党政机构的改革。全市党政群机关编制将实际精简34.38%,市政府工作部门将由55个减为41个。
据悉,广州市市委工作部门设纪委机关和9个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由55个减为41个,另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精简25.5%。各部门,包括党政、人大、政协、群团机关的内设机构也要根据改革的要求进行调整和精简。截至2000年底,全市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5974名。经过这次机构改革,全市党政群机关1/3人员面临分流。
至8月上旬,广州市要基本完成人员定岗定员工作;镇一级机构改革工作从本月底正式启动,至8月底基本完成;区(街道)、县级市一级党政机构改革安排在9月份开始,至年底基本完成。
据了解,对广州此次机构改革,中央和广东省明确规定了两条政策:一是本次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3年内工资照发;对清退的各类临时人员,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安置费。二是将分流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公务员转入企业工作,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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