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近日了解到,在雇佣人工对高层建筑物的外部进行清理时,雇佣单位与被雇佣人签订的“生死状”也属于无效合同。据了解,现代社会高楼林立,也产生了一种新职业,就是对高层建筑外部的清洁工作。这种工作由于危险性较高,往往由外地的打工人员来承担。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进行这类工作时,保洁公司几乎都要与雇工签订一份“生死状”。目的是免除部分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受害者按约定只能得到极少的赔偿。即使家属有其他要求,一看到这份“生死状”,马上就泄气了,事情也不了了之。对于这种涉及人身安全的合同,在《合同法》也有相应的规定,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当事人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喻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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