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决定取消19项未按规定程序设置明显不合理的住房建设收费项目,政府此举旨在减轻百姓购房负担。
据了解,这19个项目包括建设系统的煤气增容费、自来水增容费、动迁比差价在内的16项,电业系统的用电工程服务费、电业部门收取的保安器配电箱费以及教育系统的教育附加费。与此同时,还将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行设立、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消防、道路、环卫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打破在住房开发建设中的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等安装工程垄断经营,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公开招标;严禁垄断企业强行服务收费和推销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顶着不办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其非法所得一律没收上缴财政,并追究领导责任。(杨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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