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男,30岁,体健貌端,独居于南京太平村某厂职工宿舍区一楼。夏天到了,傍晚时分,钱某住处的一扇窗口会时不时传出他嘹亮的歌声。路过的人一般都会循声望去……之后,一般的反应是大吃一惊,然后匆忙“逃”走,如果是女士大多气急脸红、恼怒异常―――
这个窗口是钱某的卫生间,傍晚时分是他的“洗澡时间”。别人洗澡怕人看,可钱某不在乎,赤条条单身一人,卫生间的窗户非但不挂窗帘,甚至还特地把窗儿打开,吸引目光进来,当然,最好是姑娘的目光。存了这样的心,钱某冲凉时便要顺带“?望”,一旦那边有年轻女子走来,这边就开始放声高歌。保留曲目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他倒是“大胆”了,“妹妹”可就尴尬了,多半急忙跑开。可越是这样钱某就越是得意。前天,他竟然把头伸到窗外,向受到惊吓的姑娘调笑。邻居对他的“洗澡秀”早已甚为反感,见他竟如此“气焰嚣张”,遂向社委会举报。社区主任将钱某请去说话,钱某却声称在自家洗澡有这个自由。主任提醒他不挂窗帘已经妨碍了公共环境,再故意挑逗行人,就更是不该了。钱某自知理亏,只好低头认错。
从某种意义上说,夏天也是对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考验。这两年,在公共场合打赤膊晃悠的南京人见少,随着电扇空调的普及,赤膊的“客观需要”降低,在公共场合过于“暴露”反而容易引起他人侧目。生活环境的文明程度提高了,个人行为也应更加自律。虽然“暴露”到什么程度是每个人的主观选择,但毕竟要有个底线,像钱某那样将“私人洗澡空间”暴露到公共场合,已经造成一种“视觉污染”,特别是“有意而为”,自然更加遭人憎恨。夏天,避暑乘凉露一点是可以理解的,但“露”多少、“露”到什么地步,是要顾及一下社会的接受程度、讲一点社会公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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