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被抓之日能说个明白,一犯罪嫌疑人将盗窃的过程做出完整记录,久藏于家中。日前,沈阳铁路公安处灵山车站派出所配合沈阳铁路公安处刑警队破获了一起重大团伙盗窃案,这些“记录”也终见天日。
沈阳铁路公安处灵山车站派出所根据举报,在辽阳县刘二堡镇山东村将犯罪嫌疑人艾某抓获。根据艾某的交代,又将杨某抓获。杨某交待1996年8月在灵山火车站南地道桥盗窃工字钢的经过。而负责销赃的艾某则把当时的盗窃工字钢和销赃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一张纸条上,并藏在家中的衣柜中。当办案人员问为何这样做时,他说:“卖这些工字钢不是件好事,早晚公安机关会找到我们,所以当时留个心眼,有这个纸条等到犯事时我能说个明白。”(陈光明 高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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