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当山西省太原市退休职工沙滨接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得知自己获得了近20万元的购房赔偿金时,这位66岁的老太太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这场打了5年的官司终于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增副院长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李增副院长是在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日上见到沙滨老太太的。据了解,沙滨于1995年8月4日与太原市光信物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该公司育翠苑房屋一套及地下室一间。老太太交足了近29万元的房款,但光信物业有限公司却没能按时交房。老太太一气之下,把光信物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根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光信公司逾期4个半月未能交房,按照合同应赔偿沙滨每日房款2%的违约金。但是光信公司既不交违约金,也一直没交房。倔强的老太太不服判决,将官司打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增副院长接待了老太太后,立即把这一购房合同纠纷案列入自己的办事日程。他还亲自到老太太家看望老人,了解情况。不出两个月,这个5年未决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光信物业有限公司构成违约,应向原告赔偿196620.98元。法院还责令光信公司限时向沙滨交付房屋。
“人民法院就是替人民办事,给人民做主的,如果不给人民办事,还算什么共产党的法官?”李增这样说。
据山西省法院的同志介绍,李增副院长到任短短两个多月以来,已经处理了71件这样的案件。李增于今年4月初从山西忻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升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主要负责案件的告申。所谓告申,在法律上称为启动再审程序。李增认为,再审能够发现一审、二审的问题,及时纠正,其公正与否关系到百姓对执法者的信任问题。在他看来,司法公正就是法院的生命线,是与党的事业生死与共的。李增始终认为,迟到的公正就是对人民的不公正,他的工作就是要给人民群众一个公正,一个明白。
到任70多天以来,李增几乎被多年以来积压的案件所包围,这其中不乏一些冤假错案。这位已经有34年党龄的老党员把自己埋进厚厚的案卷中,不顾自己在西藏工作3年落下的高山性高血压病症,调查处理了70多起再审案件,其中改判10件,指令再审21件,提审31件,发回重审4件,调解处理5件。(帅政 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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