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市民建、市妇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近日开展的“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广州市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婚外情、姘居、纳妾现象严重。
广州市妇女受丈夫虐待、殴打、被赶出家门等事件不断增多。1999年市妇联受理上述案件444宗,去年增加到506宗。调研组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100%离婚家庭都存在第三者插足问题。
广州市政协联合调研组认为,造成妇女受侵害的原因很多,但法律不完备尤其值得重视。目前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界定过于原则,难以调整显示社会中的事实重婚行为。政协建议,《刑法》除了原有的对重婚罪的认定条件外,增加条款规定有以下行为可视为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固定住所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有配偶的人与他人有稳定的婚外性关系并生育孩子的。
随着广州市经济发展、市民家庭财产增加,离婚妇女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的现象更加突出。45%的被调查离婚妇女反映财产分割不合理。特别是与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离婚的妇女得不到应得的财产。离婚妇女的住房得不到解决,尽管法律有“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的条款,但一直以来,城市中福利房的分配以男方为主,离婚时,有的因判决时执法不公,没有以市场价折算补偿,有的虽按市场价折算,但男方拿不出钱补偿女方,造成女方得不到合理的分割或赔偿。有的离婚仍与前夫居住同一单元房,造成诸多不便。农村中妇女出家多住男方家庭的房屋,离婚时更是毫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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