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伯勇、胡光宝分别报告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防沙治沙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两部法律草案的修改情况。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修改情况,胡光宝说,法律委员会认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工作,对于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意义重大。同时对草案提出7个方面主要修改意见。
胡光宝说,草案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一些地方存在歧视、虐待女婴的情况,应当加以禁止。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草案增加一款:“禁止歧视、虐待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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