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花,一种好看、妖冶而有毒的花。
毒品,一个新奇则陌生的怪物,如瘟疫一般,祸及社会与无辜。
打击毒品犯罪,是司法机关的一项严峻任务,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斗争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原则,自1997年以来,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110件,涉案毒品海洛因达24万余克、摇头丸2300余片以及冰毒、大麻等,使300余名案犯受到法律制裁。
严厉打击----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
对于毒品,我国刑法第357条明文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简而言之,毒品,就是指非法使用的对人体和社会有害的成瘾性药物,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计200余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院地处北京东部。法院辖区范围内,外国使馆、商社和高级宾馆、饭店云集,中央商务区也座落其间。朝阳、丰台两区位于城乡结合部,高密度人口和大量流动人群,成为吸毒、贩毒这一高危人群的集中地。首都机场、北京海关也在辖区范围内,成为毒品运输、走私的重要通道。对此,“加大惩治力度,绝不让毒品犯罪在首都泛滥、蔓延”,成为从事打击毒品犯罪的北京二中院刑一庭法官们的豪迈誓言和坚定决心!
1997年5月21日,罪犯元草香(女)从罪犯朱志皓手中购买毒品冰毒9270.1克。5月24日下午3时许,元草香与外籍被告人金哲圭、徐丙辰在徐丙辰的暂住处向他人贩卖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收缴冰毒8966克。后又从被告人元草香暂住地收缴冰毒304.1克。
刑一庭接到这一案特大贩毒案后,立即作出周密安排,选调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依法及时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元草香罪不容赦,但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根据元草香在羁押期间有重大立功的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金哲圭、徐丙辰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与元草香、朱志皓有一定区别,量刑时应予体现。法院最终以朱志皓犯有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元草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金哲圭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驱逐出境;被告人徐丙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驱逐出境。
此案宣判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参加旁听的群众拍手称快,认为法院及时、公正审结此案,是打击毒品犯罪的一记“重拳”!2000年4月,此案经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最高法院对朱志皓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将朱志皓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公正执法----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
毒品交易方式复杂多变。不少犯罪团伙以少数几个老练狡诈的贩毒惯犯为核心,分工精细、严密,依法认定证据难度非常大。然而,“公正执法永远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必须是‘铁案’,经得起时间、后人和历史的检验!”这一观念已经成为了北京市二中院刑一庭全体人员的共识。
4年前,女法官翟丽佳担任审判长,审理蔡某贩卖毒品、引诱他人吸食毒品“摇头丸”一案时,涉及毒品“摇头丸”的案件在国内还不多见。为审理好这种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翟丽佳与合议庭成员通过多方努力,首先对这类毒品做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从“摇头丸”的化学成份构成,到形状、颜色和毒性反映,都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的成员们又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最终判决蔡某犯有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有引诱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8万元。这一新型案例的判决结果,得到专家和同行的认可。
今年5月中旬,二中院刑一庭又审理了一起重大贩毒案件。这个犯罪团伙从1999年10月18日至24日,在来京不到6天,就作案3次,贩卖毒品海洛因达3795克。但是,在庭审时被告人却全部翻供,给认定证据制定了障碍。然而法官们在审理过程中却通过一丝不苟的工作,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与被告人的供述逐一对照分析;将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口供,分类列出表格,从中找出内在联系;对每件书证,都作了归类……最终以无可辩驳的事实令这些罪犯心服口服,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以案说法--发挥职能的重要体现
禁毒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加强对禁毒法律、法规和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防毒拒毒的忧患意识,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
北京市二中院自1997年以来,每年都结合禁毒专项斗争、“6.26国际禁毒日”等契机,召开惩治毒品犯罪公开宣判会,公开揭露制贩毒品的犯罪活动,用活生生的案例教育群众与毒品犯罪作斗争。几年来,他们组织公判会8场,弘扬了社会正气,震摄了犯罪分子,保持了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声威。。
另外,办案的法官们也亲自参与到这种以案说法,强化全社禁毒意识的活动中。如,女法官高洁,不仅案子办得扎实,而且十分重视资料的总结和分析。凡是对审理毒品案件有用的资料,她都悉心收集起来,充实到自己的资料集中,并系统地自学了《犯罪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去年,她还结合自己审理毒品案件的体会,为一所小学上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法制课,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大造声势,将审结后、有影响的典型毒品案件及时在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朱希军 鲍雷 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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